如果你对工伤的鉴定结果有异议,还能申请再次鉴定。下面就为大家介绍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相关规定。
要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给出的鉴定结论不满意,可以在收到结论那天起15天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负责受理再次鉴定申请。
再次鉴定的依据和标准,和普通劳动能力鉴定一样,按照国家标准来。会综合考虑工伤职工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对医疗和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等因素来评定。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再次鉴定申请后,会安排专家进行鉴定,然后依据专家组的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而且这个结论就是最终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在再次鉴定期间,工伤职工原来的待遇不会变。要是再次鉴定得出了新的结论,那么待遇就会按照新结论进行调整。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也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