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有明确规则。
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形成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要是夫妻两人一起签了借款合同跟别人借钱,那这笔债务两人都得负责。比如夫妻一块儿签字向朋友借了钱买房,这房子是两人的,那这借款就是共同债务。
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也算共同债务。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只要是为了家庭日常消费、孩子教育、家人看病这些必要开支,就是共同债务。就像一方去市场买菜、给孩子交学费,为此欠的钱两人都要还。
还有一种情况,虽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但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上,债权人能证明的话,也算共同债务。例如,一方借了笔钱去投入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这笔借款就是共同债务。
要是债务不符合上面这些条件,通常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谁借的钱谁来还。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借钱时,如果希望是夫妻共同债务,最好让夫妻两人都签字;作为债权人,借钱给夫妻一方时,要留意钱的用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防之后出现债务纠纷,自己的权益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