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的法定解除权,简单说就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承租人不用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就能解除租赁合同。
依据《民法典》,在这几种情形下,承租人能够行使法定解除权。一是因为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租赁合同原本的目的没法实现,比如房子被洪水冲垮不能住了。二是出租人没有按时交付房屋,承租人催了之后,在合理的时间内还是没交付。三是出租人交付的房子和合同约定的不一样,导致没办法实现租房的目的,像合同说租的是精装房,结果给的是毛坯房。四是房子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到承租人的健康。
承租人行使法定解除权是有一定程序的。一般要给出租人发书面通知,在通知里说清楚要解除合同,以及解除的理由。当通知送到出租人手里的时候,合同就解除了。要是出租人有不同意见,他可以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让他们来确定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要是承租人解除合同后,因为出租人的违约行为受了损失,是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的。不过,承租人也得把房子和里面的东西保管好,别让损失变得更大。要是没做到,导致损失扩大了,那扩大部分的损失可能就得自己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