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得看具体情况。
先说按份共有物分割。要是共有人之间没约定不能分割共有物,那按份共有人随时都能要求分割,而且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这是因为按份共有人对自己那份份额有独立的所有权,他们的分割请求权是基于物权产生的。而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再说说共同共有物分割。在共同共有关系存在期间,一般不能请求分割。只有在共有的基础没了,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提出分割请求。这种分割请求权同样源于物权,所以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但是,如果共有人分割共有物后,有一方不履行分割协议规定的义务,另一方要求对方履行,这时的请求权就属于债权请求权了,是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损害以及谁是义务人的那天开始算。
也就是说,单纯的共有物分割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基于分割协议产生的债权请求权是受诉讼时效约束的。大家在处理共有物分割问题时,要注意区分这两种情况,避免因时效问题影响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