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责任主要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下面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般保证,就是在保证合同里约定,当债务人没办法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来承担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要是主合同纠纷还没经过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且也没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债务人确实还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是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像债务人下落不明,并且没有财产可以用来还债等,这时保证人就不能拒绝了。
连带责任保证则是,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一起承担责任。当债务人到期不还钱,或者出现合同里约定的情况时,债权人既可以让债务人还钱,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他保证的范围内还钱。
要是当事人在合同里对保证方式没约定,或者说得不清楚,就按照一般保证来处理。
另外,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他有权在自己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要钱,也就是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一些权利。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可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大家在涉及保证担保时,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责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