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当机动车和电动车被判定为同等责任时,赔偿问题要根据电动车的属性来分别处理。
要是电动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按照《民法典》的说法,机动车出事故造成损害,要是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得先让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里进行赔偿。要是不够赔,就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接着赔。要是还不够或者没买机动车商业保险,那就得由侵权人自己掏钱赔偿了。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通常机动车一方要承担60%的赔偿,电动车一方承担40%。打个比方,事故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10万元,那机动车一方要赔6万,电动车一方赔4万。
要是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双方的交强险会先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交强险能赔的有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这些方面。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双方各承担50%。如果双方都买了商业险,自己要承担的部分就可以让商业险按合同赔。要是没买商业险或者商业险赔完还不够,那就只能自己承担剩下的费用了。
给大家的建议是,机动车车主一定要买足交强险和商业险,这样出了事能有保障。电动车车主也要遵守交通规则,要是条件允许,也可以考虑买些意外险,给自己多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