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要是遇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他遗留下来的债务怎么处理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这事儿是有相关规定的。
1. 要是债务人没留下什么资产,他生前欠的那十几万债务,一般就不用别人来还了。咱们国家法律规定了限定继承原则,啥意思呢?就是说继承人只需要在他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去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要是债务人没遗产供别人继承,那债权人也就没办法从他的遗产那儿拿到钱了。
2. 要是这笔债务有保证人,债权人就可以找保证人来承担责任。保证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话,在主合同纠纷还没经过法院审判或者仲裁,而且也没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确定他还不上钱之前,保证人是可以拒绝承担责任的。但要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还钱,也能让保证人在他保证的范围内还钱。
3. 要是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来还钱。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是对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才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