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取保候审这件事上,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觉得必须得有保证人。其实除了保证人保证外,还有一种常见的方式,就是交纳保证金。
按照法律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想要申请取保候审时,司法机关会要求他们二选一,可以找个符合条件的保证人,也可以交纳一笔保证金,但不能既找保证人又交保证金。
要是选了保证人保证,这个保证人可不是随便就能当的,得满足一些条件。比如不能和这个案子有牵扯,得有能力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得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还不能受限,而且得有固定的住处和稳定的收入。保证人选好后,要时刻留意被保证人的行为,如果发现被保证人可能要违反规定或者已经违反了,得赶紧向执行机关报告。要是没尽到这个监督义务,保证人可是要被罚款的,要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要是选择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交一笔钱。保证金最低得交一千元,具体交多少,会看案件性质、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还有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等情况来定。只要被取保候审的人在这期间乖乖遵守规定,等取保候审结束,拿着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就能到银行把保证金领回来了。
法律建议:在选择保证方式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如果能找到合适的保证人,保证人保证相对省事;如果找不到合适保证人,就考虑交纳保证金。不管用哪种方式,被取保候审人都要严格遵守规定,避免给自己和保证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