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还欠着钱,这种情况下法院怎么判呢?关键在于判断这笔欠款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按照《民法典》,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夫妻共同债务。要是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就得两人一起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归各的,两人可以先商量怎么还;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要是男方的欠款是他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过了家里日常开销的范围,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要是认定是男方个人债务,就得他自己用个人财产来还,女方不用管。
打官司的时候,谁主张这笔欠款是共同债务,谁就得拿出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判断债务到底属于哪种性质,然后决定谁来还钱。另外,法院判离的时候,还得综合考虑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孩子归谁养,财产怎么分等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