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和合同可撤销是不同概念。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撤销问题。可撤销合同才涉及撤销事宜。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方式,通常是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可撤销合同有多种情况,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用欺诈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且对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还有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般要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
总结来说,合同无效就不用撤销;要是可撤销合同,就得按上述方式和期限,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