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要不要承担公司债务,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公司是一人独资公司,并且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混在一起,夫妻中有一方是公司股东,那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公司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当成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是得一起偿还。这是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就得共同偿还。
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一方是股东,一般来说,股东只需要按照自己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负责。要是债务是公司经营产生的,离婚后没参与公司经营的那一方通常不用承担公司债务。不过,要是有证据表明,夫妻在婚姻期间把大量家庭财产投入公司,或者用家庭财产给公司债务做担保等,那么没参与公司经营的一方,离婚后可能就得承担相应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欠的,而且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这时债权人要是说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让另一方偿还,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但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个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同意借的,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