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能属于相邻关系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相邻权利人要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被告挖路使原告取不出物品,侵犯了原告相邻关系中的通行等权利。
遇到这种情况,原告先跟被告协商,要求恢复通行以便取物,比如填平挖的路或提供其他合理通行方式。协商不成,原告要收集相关证据,像现场照片、视频,以此证明被告挖路及自己因此取不出物品的事实。
接下来,原告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让其居中协调,促使双方达成解决办法。要是调解也不管用,原告能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被告排除妨碍、恢复通行,保障自己顺利取物。要是被告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原告还能同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