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居期间,所借的款项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可不是一概而论的,得看具体情况,主要是看这笔债务有没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或者是不是夫妻两人一起商量好借的。
要是这笔借款用来维持家里的日常开销,像给孩子交学费、给家人看病这些,就算夫妻分居了,这也得算成夫妻共同债务。毕竟这些支出都是为了整个家好,属于夫妻一起生活要花的钱。比如说,一方为了孩子的学费借了钱,这钱就是用在家庭共同利益上的。
但要是一方把钱花在不合理的地方,像赌博、吸毒这些违法犯罪的事儿上,或者就是自己一个人消费,根本没用到家里,那一般就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去赌博输了钱借的债,这就和家庭没什么关系。
另外,要是夫妻分居的时候对财产和债务有约定,而且债权人也知道这个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要是借钱的时候夫妻两人一起签了字,或者一方后来承认了这笔借款,那这就是夫妻共同意思的体现,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在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有争议,说这是共同债务的一方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符合前面说的那些属于共同债务的条件。所以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