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要追究合同违约责任时,确定管辖法院可是有法律讲究的。
要是合同双方提前有约定,法律很尊重这种约定。假如合同里用书面协议约定好了,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和争议有实际关联地方的法院来管辖,那就按照这个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不过有个前提,这个约定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打个比方,级别管辖规定某些大金额的案件得由中级法院管,那约定成基层法院就不行。专属管辖规定不动产纠纷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约定成别的地方法院也不行。
要是合同没约定管辖法院,就得按照法定管辖来。合同纠纷起诉的话,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合同履行地确定起来有点复杂。要是争议的是给钱,那收钱一方所在的地方就是合同履行地。比如借钱合同,出借人要对方还钱,出借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要是买卖不动产,那不动产在哪,哪就是合同履行地。对于其他标的,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等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像服务合同,服务提供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的地方是合同履行地。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合同没实际履行,双方的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那只能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签合同时最好把管辖法院约定清楚,这样出了纠纷就知道该上哪儿解决,能省不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