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通常不存在补偿问题,但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依旧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要是两个孩子在年龄、需求等方面差距不大,双方各自负责所抚养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一般不用互相补偿。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可能要补偿。比如,一方抚养的孩子患有重大疾病,抚养成本大大增加,另一方要给予适当经济帮助。还有,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承担了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
总之,有两个孩子离婚各养一个是否补偿,要综合多种因素考虑。要是双方就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