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结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能不能获得赔偿得看具体情况。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得如实告诉另一方。要是没如实说,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能撤销婚姻的事由那天起一年内提出来。要是法院同意撤销婚姻,没过错的那一方就能要求损害赔偿。
要是女方患的精神病属于重大疾病,而且婚前没如实说,那么你在知道这个情况后的一年之内,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等法院撤销婚姻后,你作为没过错的一方,就能要求损害赔偿,赔偿的范围可能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
但问题是,这个病是不是重大疾病,得结合医学诊断和司法实践来判断。要是女方虽然有精神病,但不属于重大疾病,或者婚前已经如实告诉过你了,那你就不能以这个理由撤销婚姻,也拿不到赔偿。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得先搞清楚女方的病是不是符合重大疾病的标准,再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