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后又重新起诉,有明确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从法定条件来说,只要有新事实和证据,且符合起诉标准,检察院就能重新起诉。举个例子,之前因为证据不足没起诉,后来侦查时找到了关键证人的证言或者新的物证等,能证明犯罪事实,就满足重新起诉条件。
在具体程序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起诉意见。要是不起诉决定作出之后,公安机关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觉得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跟检察院提变更不起诉决定、重新起诉的建议,同时要把相关证据材料也送过去。
另一种是检察院自行发现。如果检察院自己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满足起诉条件,就会自行启动重新起诉程序。这时,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看新事实、新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能不能支持起诉犯罪嫌疑人。要是审查后觉得可以重新起诉,检察院就会走正常起诉流程,把案件移交给法院,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