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另一方不能因此就不支付抚养费。
要知道,抚养义务和探视权是两码事。给孩子支付抚养费,这是为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就得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这个义务不会因为对方不让自己探视孩子就没了。如果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去法院起诉,要求支付。
再说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的,而另一方有配合的义务。要是对方拒绝探视,有探视权的这一方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可以先和对方好好商量,让对方配合行使探视权。要是商量没用,能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支持自己的探视权,并且要求对方配合。要是对方还是不执行,法院能对其进行拘留、罚款等处罚。
总之,碰到对方拒绝探视孩子的情况,不要用不支付抚养费来对抗,要通过合法途径保障自己的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