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婚姻是无效的,这其中包括法定情形和判定的法律程序。
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有三种。第一种是重婚,就是说已经有配偶的人还和其他人结婚,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第二种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像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他们之间结婚会增加遗传疾病的风险,所以法律禁止。第三种是未到法定婚龄,没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就结婚,这种婚姻也是无效的。
判定婚姻无效得走法律程序。通常是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不同情形下的利害关系人有所不同。要是因为重婚,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要是因为未到法定婚龄,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能作为利害关系人;要是因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作为利害关系人。
法院受理申请后,要是审查发现确实属于无效婚姻,就会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这个判决一旦作出就马上生效,意味着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承认,双方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先由当事人自己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决。要是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还能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会另外制作调解书。
法律建议:如果怀疑自己的婚姻可能无效,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