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过一次庭后,一般还是能移送管辖的。移送管辖就是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归自己管,要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法院得受理。
开庭不影响法院审查管辖权。审理时,法院发现没管辖权,就算开过一次庭,也可依职权把案件移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是当事人开庭后才发现管辖权有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过了以后,还能申请复议等。经法院审查,认为有移送必要就能移送。
但实际中存在限制。要是法院对案件已经进行了实体审理,而且当事人没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管辖权异议,之后再提,法院通常不会支持移送管辖。因为当事人没及时提异议,可看作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
所以,开过一次庭后有移送管辖的可能。最终能否移送,要综合管辖权错误的发现时间、案件审理进度,以及当事人是否及时提异议这些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