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信用卡的使用十分普遍,但信用卡诈骗的事儿也不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信用卡诈骗罪定罪的金额标准分不同情况。
要是有人用伪造的信用卡、靠虚假身份证明骗来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别人的信用卡搞诈骗,金额在五千元以上、五万以下,就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要是金额达到五万以上、五十万以下,那就是“数额巨大”了。要是超过五十万,就是“数额特别巨大”。
还有一种情况是恶意透支。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并且在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还不还钱,就属于恶意透支。其中,透支金额在五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算“数额较大”;五十万以上、五百万以下是“数额巨大”;超过五百万则是“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实际案件里,定罪和量刑可不是只看金额这一个因素,各种情节都会被综合考虑。
法律建议: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和个人信息,别让别人有机可乘。要是不小心遭遇信用卡诈骗,要第一时间联系银行,配合警方调查。如果自己使用信用卡,一定按时还款,别有恶意透支的想法,不然可能会摊上刑事犯罪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