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婚前一方买房,婚后两人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怎么分是个很实际的问题,这里面的法律规定得搞清楚。
要是房子登记在付首付的一方名下,按照《民法典》和相关解释,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产权登记的那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就成了这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的钱,以及这部分钱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计算有方法,先找出共同还贷的钱,再算出这部分钱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一般用婚后共同还的贷款除以房子总价(房价加上总利息),再乘以房子现在的价值,算出来是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房产价值,然后除以2就是该给对方的补偿数额。这么规定是为了保障双方利益,毕竟婚后共同还贷是有贡献的。
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那这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两人可以先自己商量分割办法;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偏向照顾孩子、女方和没错的一方来判决。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结婚前可以对房产情况做个约定,明确各自权益和责任,避免日后出现矛盾和纠纷。婚后一起还房贷时,注意保留好还款凭证,这些在将来可能会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