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债务处理是个很重要的事儿,关键在于分清这债务到底是个人的还是夫妻共同的。
要是个人债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就得由欠债的那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还。像那种婚前就欠下的债,肯定是个人债务。还有婚后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过了家庭日常开销的钱,要是债主没办法证明这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那也属于个人债务。
而夫妻共同债务,就得夫妻两人一起还钱。常见的夫妻共同债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债,比如两人一起签字借的,或者一方事后认可了的;另一种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但钱是用在了家庭日常开销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要一起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管各的,那就先由夫妻两人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让法院来判了。
实际生活中,判断债务到底属于哪种性质特别关键。要是夫妻双方对债务性质和怎么处理有不同意见,可以先坐下来好好商量。要是商量不出结果,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确定这债务该谁还、怎么还。所以大家遇到离婚债务问题,一定要弄清楚法律规定,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