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碰到房子贬值还有房贷没还完的情况,怎么分割得看房屋产权归谁等不同情形。
要是房子是夫妻其中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钱付了首付,还在银行办了贷款,结婚之后用夫妻一起挣的钱还房贷,而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离婚的时候,先由夫妻俩商量怎么处理这个房子。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可以把房子判给登记的那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钱,以及房子对应的增值或者贬值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算补偿的时候,得把房子贬值的情况考虑进去,按照相应比例来算。
2、要是房子是结婚之后用夫妻共同的钱买的,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商量怎么分,比如一方要房子,接着还剩下的房贷,同时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要是商量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和没犯错一方利益的原则来判。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房子目前的使用情况等因素。通常拿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是房子现在的价值减去还没还完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