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法律,单位不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主体,所以单位指使员工盗窃时,按自然人犯罪追究刑责。
实施盗窃的员工是直接参与者,也就是实行犯。要是员工的行为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比如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达标,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况,通常会被认定犯盗窃罪,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单位里指使员工盗窃的负责人,属于盗窃罪的教唆犯。对于教唆他人犯罪的,按其在共同犯罪里的作用处罚。要是教唆行为起主要作用,教唆者和实行犯都是主犯;若起次要作用,就是从犯。主犯要对其参与、组织或指挥的全部犯罪负责,从犯则会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举个例子,单位负责人指使员工多次入户偷大量财物,这时员工和负责人都构成盗窃罪,都可能是主犯。最终量刑会结合盗窃数额和犯罪情节等情况综合判断。遇到这种情况,无论是员工还是相关负责人,都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坦白事实。若发现自己被单位指使进行违法活动,应及时停止并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