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执行人跟抵押权人不是同一人时,处理方式得看具体情况。一种情况是,申请执行人对要执行的东西没有实际权利,只是根据执行的依据来要求强行实现自己的债权,而抵押权人在执行的东西上有抵押权。在执行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去主张自己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因为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按照法律,在执行分配的时候,它比普通债权优先获得偿还。要是执行法院在处理抵押物,抵押权人得赶紧向法院申报自己的权利,并且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登记证明这些相关材料,这样法院在执行分配的时候,就会优先保证抵押权人的债权。
2、要是申请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反对意见,或者质疑抵押权的合法性,抵押权人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抵押权是合法有效的,像抵押合同的签订、抵押物的登记等都得符合法律规定。要是申请执行人和抵押权人在执行物品的处理和分配上产生了争议,双方可以先商量着解决。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等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解决争端。
在申请执行人和抵押权人不同的情况下,得按照法定程序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让执行活动合法合规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