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欺诈行为,可以从以下方面考量。
欺诈故意方面,指一方主观上故意欺骗他人,目的是让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意思表示。例如商家明知商品有质量问题,还故意隐瞒来促成交易。
欺诈行为包括积极虚假陈述和消极隐瞒真相。积极虚假陈述是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比如把普通商品吹嘘成有特殊功效的商品;消极隐瞒真相是有告知义务却故意不透露关键信息,像出售房屋时不告知曾发生严重事故。
受欺诈方要因欺诈行为陷入错误认识,即欺诈行为和错误认识有因果关系。若对方即便知道真实情况,仍会作出相同意思表示,不构成欺诈。例如消费者买商品主要看品牌,没因商家虚假宣传陷入错误认识。
受欺诈方需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错误认识和意思表示要有直接关联。若受欺诈方有错误认识,但没基于此作出意思表示,不能认定为因欺诈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据《民法典》,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遇到这种情况,受欺诈方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