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说,法院调解书生效之后,是没办法直接开展审判的。
法院调解指的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方面的争议,自愿且平等地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诉讼活动,也是一种结案方式。当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它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这时候它的效力和生效判决是一样的,也就表示这个诉讼程序结束了,当事人不能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去起诉。
2、但是呢,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当事人有证据能够证明调解不是基于自愿原则进行的,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那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过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的话,就会启动再审程序。再审的时候,法院会重新审理这个案件,有可能会依据查明的事实作出新的裁判。
也就是说,一般签了生效的调解书,是不能直接进入审判程序的,不过要是符合法定条件,就能通过再审重新开启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