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活动里,明确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责任至关重要。借款人就是向别人借钱的一方,在签订借贷合同后,就得按合同规定的金额、用途和时间,把借的本金和利息还给出借人。要是不还钱,那可就违约了。出借人能走法律程序来讨债,让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像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这些。要是借款人故意躲着不还钱,信用就会受损,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以后生活、工作都会受影响。
担保人有一般保证人和连带责任保证人之分。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没经过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且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还是还不上钱时,是可以不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就不一样了,只要到了主债务还款期限,债务人没还钱,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还钱,也能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
当担保人替债务人还了钱后,是可以在还钱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要钱的,相当于拥有了出借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能损害出借人的利益。
要界定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责任,得先看借贷合同和担保合同是咋约定的,毕竟签合同是大家自愿的,得按约定来。要是合同里没写清楚或者没约定,那就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双方责任。
法律建议:无论作为借款人还是担保人,签订合同前都要仔细看条款。借款人要量力而行,到期及时还款。担保人签字前要充分了解自己的责任和风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