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是能申请对外强制执行的。要是破产企业对别人有债权,而且这个债权得到了生效法律文书的确认,可债务人却没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那破产企业就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管理人代表破产企业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对于对外债权,管理人得积极去清收。拿到胜诉裁判文书后,如果债务人还是不肯履行义务,管理人就能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能采用多种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债务人的财产等,以此实现破产企业的债权。这么做有助于增加破产财产的数额,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不过要注意,执行过程中得到的款项得按照破产程序规定来分配。
现实中存在一个常见误区,有人认为企业破产了就不能再去追讨对外债权并申请强制执行。实际上,只要符合规定,破产企业是可以这么做的。所以,从法律规定上说,破产企业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是有权发起对外强制执行申请的。但在操作的时候,必须得符合破产程序和强制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