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没约定质保期时,得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质保期。
在一般的买卖合同里,要是当事人没约定检验期限,买家发现或者应该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跟约定不符时,要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卖家。这个合理时间要结合很多情况来判断,像买卖双方的交易性质、目的、方式、习惯,货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安装和使用状况,货物瑕疵的性质,买家该尽到的合理注意义务,检验方法的难易程度,买家或检验人员所处的环境、自身技能等,都要依据诚实信用的原则来综合考量。
2、要是买家在合理时间内没通知卖家,或者从收到货物那天起两年内都没通知,那就会被看作货物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不过,如果货物有质量保证期,就按质量保证期来,不按这两年的规定。
3、在建设工程方面,建设工程有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比如说,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是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所以,合同没约定质保期时,先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法定最低质保期规定;要是没有法定标准,就按照合理期限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