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给寻衅滋事罪定罪不是只看涉及的金额,关键是看具体行为和造成的后果。最高法和最高检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哪些情况属于寻衅滋事“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
先说随意殴打他人的情况。要是把人打成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两人以上轻微伤;又或者是多次随意打人;拿着凶器打人;打精神病人、残疾人这些弱势群体,还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打人,严重破坏了场所秩序,这些都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也有类似规定。如果这些行为导致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这么干,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持凶器去追逐、拦截他人;针对弱势群体搞这些行为,且造成不良影响;在公共场所这么做,严重扰乱公共秩序,也会被认定“情节恶劣”。
对于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要是涉及价值达到两千元以上,或者多次这么干,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就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所以,只要有上面说的这些情况,就有可能按照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可不仅仅是看金额大小。大家在生活中得注意自己的行为,别因为一时冲动踩了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