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诈骗罪就是有人怀着非法占有的心思,通过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信息的手段,骗取了数额比较大的公私财物。就算犯罪嫌疑人后来把钱还上了,还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还钱这个事儿在判刑的时候会被考虑进去。
还钱其实属于退赃退赔行为。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了,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看看退赃退赔对被害人损失弥补了多少,退赔的数额有多少,是不是主动退赔等情况,然后可以在原本量刑的基础上减少30%以下的刑罚。
要是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宣判前,把骗的钱全部退给被害人,还符合一些特定条件,比如有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或者没怎么参与分赃、分到的钱很少而且也不是主犯,又或者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再或者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危害不大,那有可能不会被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但也有例外情况。要是诈骗行为特别恶劣,像骗的是救灾、抢险这些特殊款项,或者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就算把钱还了,法院还是会在法定的量刑范围内进行适当的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