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重新申请执行,有两方面重点内容要关注。
先说可以重新申请执行的法定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终结执行情形消失就能重新申请。像申请人撤销申请后又反悔,或者因为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而终结执行,可后来发现有可执行财产,这些情况都符合重新申请的条件。
再说重新申请的程序。要先准备好重新执行申请书,在里面写清楚重新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还有申请执行的标的。同时,要附上原执行依据、终结执行裁定书,以及能证明终结执行情形已消失的证据材料等。把这些材料交给原执行法院后,法院会审查提交的材料。要是符合重新执行条件,就会恢复执行程序。
总之,重新申请执行得有合适的法定事由,按法定程序来,准备好充分材料提交给原执行法院等审查,这样才能推动执行程序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