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只有一个被告来参加庭审是被允许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法院给被告发了传票,被告没有正当的理由却不来开庭,或者在开庭的时候没经过允许就中途离开,法院是可以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作出判决的。
要是有一方被告出庭了,法院就会正常开展庭审,仔细审查出庭被告说的话和提供的证据等。对于没出庭的被告,法院会结合现有的证据以及出庭被告的陈述来做综合判断。要是没出庭的被告拿不出正当理由,法院就可以直接作出判决。但要是被告因为一些合理的原因没办法出庭,像遇到了天灾、突然生了重病,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选择延期审理。
不同类型的案件,法院的处理办法也不一样。在一些必须所有被告都参与的案件里,要是有被告不来,可能会影响法官查明事实和作出公正的判决,这时法院就可能会再给被告发传票,要求他们来参加庭审。
给被告们提个醒,如果收到传票,最好按时出庭,积极为自己辩护,要是实在有特殊情况去不了,一定要提前和法院说明,提供相关的证明,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