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为了逃避债务,虚假转让股权,债权人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民法典》里有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要是债务人用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理自己的财产权益,或者恶意把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延长,影响到了债权人实现债权,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
另外,要是债务人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用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别人的财产,又或者为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到了债权人实现债权,而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债权人同样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在逃避债务虚假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上面说的条件,债权人能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要求撤销这个股权转让行为。法院经过审理,要是认定这个转让行为是为了逃避债务而虚假转让的,就会判决撤销转让,让股权恢复到转让前的状态。
不过要注意,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要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是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那天起,五年内都没有行使撤销权,这个撤销权就会消灭。还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产生的必要费用,是由债务人来负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