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离婚的时候无过错的一方不用给对方补偿。不过呢,也有特殊情况。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是夫妻中有一方在抚育孩子、照顾老人、帮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更多义务,那离婚时就有权让另一方给予补偿,另一方也应该补偿。这和有没有过错没关系,主要是为了保护那些为家庭付出多的人。就算付出多的这一方没有过错,另一方同样要补偿。补偿给多少、用什么方式给,双方可以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在婚姻里,无过错的一方自己愿意给对方补偿,法律也是允许的。只要双方是真心这么想的,而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补偿约定就是有效的。
总的来说,正常情况下无过错方没有必须补偿的义务。但要是碰上特定的情形,比如为家庭付出多,那就需要给对方补偿。自己主动愿意补偿也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