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放在别人那里丢了,对方该不该赔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无偿保管,像朋友间帮着保管东西,对方只承担一般注意义务。要是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既没故意,也没有重大过失,就不用赔偿。比如遇到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东西丢了;或者东西被第三人偷了,保管人没明显过错,这种情况下保管人就没赔偿责任,毕竟无偿保管讲的是情谊,不能让保管人承担太重的担子。
但要是有偿保管,像收费的寄存处,保管人就得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只要物品丢了,保管人不能证明自己尽力妥善保管了,就得赔偿。毕竟收了钱,保障寄存物品安全是应当的。
要是东西被第三人搞丢,保管人有过错,就得承担一定赔偿责任;没过错的话,就不用赔,寄存人得找第三人索赔。
遇到这种物品丢失的纠纷,大家可以先商量着解决。要是协商没用,也别怕,还能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