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要是不知道对方电话,不写一般没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状要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电话不是必须提供的内容。关键是要明确被告身份,能把他和别人区分开就行。
不过,不写对方电话虽不影响法院受理起诉,却会对后续诉讼有影响。法院受理案件后,得给被告送传票、起诉状副本等文书。有电话能更方便联系被告,让他及时得到诉讼信息,保障他的诉讼权利。要是没电话,法院就得用邮寄、直接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相比之下,这些方式送达效率低,会让诉讼时间变长。
因此,起诉时不知道对方电话可以不写,但要是有办法,最好合法获取对方电话并提供给法院,让诉讼能顺利进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也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