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算申请执行超过了两年,法院还是有可能受理并且继续执行的。
法律有规定,申请执行的时间是两年。这个时间的计算方式有几种情况:要是法律文书里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间,那就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如果规定是分期履行的,就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结束那天开始算;要是法律文书没规定履行期间,那就从法律文书生效的日子开始算。而且这个时间是适用于法律里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相关规定的。
2、在申请执行的两年时间里,要是出现了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就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说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了履行请求,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出现时效中止情况的,等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以后,时间会接着继续计算;出现时效中断情况的,从中断那一刻起,时间就得重新计算。所以,要是有这些情况,哪怕乍一看好像超过了两年,实际上可能还在有效的申请执行期间内。
3、就算不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超过两年去申请执行,法院也是会受理的。如果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提出了异议,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异议成立,就会裁定不执行;要是被执行人没提出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去适用这个时效规定,还是会接着进行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