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三千块帮人办事但没完成,这笔钱怎么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要是双方有委托合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受托人得按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项。要是因为受托人自己的过错,事情没办成,那委托人就有权要求他把三千块报酬退回来。要是受托人完成了一部分事务,还有点成果,双方可以商量着按完成的比例付报酬,剩下的钱再还给委托人。
要是双方没签书面合同,但存在事实委托关系,受托人没完成事情还没有合理理由,委托人可以要求他退还全部费用。不过,如果受托人能证明为了办事已经花了一些合理必要的开支,那可以把这部分费用扣除后,再把剩下的钱返还给委托人。
在实际操作中,委托人得拿出支付凭证、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这些东西,来证明自己付了钱,也确实委托对方办了事情。要是双方协商不成,委托人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要求受托人把钱退回来。所以大家遇到这种事,一定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