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离婚时财产清算,依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执行。
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家庭主妇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为保障合法权益,要充分收集夫妻共同财产证据,像银行账户信息、房产产权证书、车辆行驶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