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经济交往中,支付令是个挺重要的法律工具。它是法院按照债权人的申请,给债务人发的,要求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钱或者给付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件。
要是债务人拿到支付令后心里不服,是有办法的。在收到支付令那天开始算,十五天内,要向发这个支付令的法院提交书面的异议。写异议的时候,得清清楚楚地说自己不同意支付令里规定的还钱之类的义务,而且要把理由说出来,最好能附上相关的证据。
法院收到债务人的异议后,只会看这份异议在格式等形式上对不对。只要格式等形式方面没问题,不管债务人说的理由是不是真的站得住脚,支付令都会自动作废。这时候,之前的督促程序就结束了,债权人要是还想让债务人还钱,就得去法院起诉,走正常的诉讼程序来解决他们之间的债务纠纷。
不过要特别注意,要是债务人只是说自己没钱还,而不是对债务本身有意见,比如不承认借过钱、觉得还钱金额不对等,这种不算有效的异议,支付令还是会继续有效。所以,大家提异议的时候,一定要针对债务关系本身是不是真的存在、是不是合法这些关键问题来说,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