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想知道,人被逮捕后多久会判刑,其实这个时间不固定,会受多种因素影响。
一般来说,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到时间还没侦查完,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就能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是犯罪涉及面广取证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两个月侦查不完,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能再延长两个月。要是嫌疑人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按前面规定延长后还没侦查完,省级检察院批准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侦查结束后,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能延长十五天。如果检察院觉得要补充侦查,会退回公安机关,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最多两次。补充侦查完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重新算。
最后到法院审理,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要在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要是可能判死刑、有附带民事诉讼,或是有特定情形,经上一级法院批准能延长三个月;情况特殊还需延长,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