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说,监控被删除了,就很难直接当作证据用。直接证据指的是能一下子直接证明案件主要情况的证据。监控删除以后,原本的载体没办法提供完整又直观的监控画面,正常来讲,就不符合直接证据的要求。而且,被删除的监控,大家很容易怀疑它是不是真的、全不全,证明作用也就没那么强。
2、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在监控删除之前,已经通过合法的办法备份、复制或者用其他方式保存下来了,比如执法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把监控内容提取保存了,或者监控系统自己会定期在别的地方备份,还经过法定程序确定是真实可靠的,那这些保存下来的监控数据就跟原来的监控差不多,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符合条件的话,就能当直接证据用。
3、还有,如果有相关人员出来作证,或者有其他间接证据能和监控删除前的画面内容相互印证,又或者通过技术手段把已经删除的监控数据恢复了,恢复出来的内容能清楚地证明案件的关键事实,经过法庭审查确定没问题,也可以考虑把它当作直接证据。
所以,监控删除后能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照证据规则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