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里,并没有“临时合同”的明确说法,通常把它看成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时,要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和工作年限有关,在这个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要是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不过,经济补偿最多给十二年的。这里说的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不续约,那就有两种情况。要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合同约定的条件,让劳动者继续签合同,可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给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了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约,用人单位还是要给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后,用人单位要在合同终止时给劳动者开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帮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劳动者呢,也得按照和用人单位的约定,做好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