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案结案时间不固定,受多种因素影响。
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一般不超两个月。若案情复杂、期限到了还没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像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满了还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决定;可能判的有期徒刑超一年,可延至十五日。
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对可能判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诉法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最高法批准。
总之,串通投标案结案时间可能短至几个月,也可能长达数年,需结合具体案件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