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民间借贷起诉只能去被告所在地,其实不是这样。按照法律规定,因为合同纠纷要打官司的,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也能去合同履行地的法院。
在民间借贷里,如果借贷双方没约定合同履行地,或者虽然有约定但不明确,之后又没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没办法确定的,那就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比如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钱,这时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要是借款人起诉出借人,要求对方交付借款,那借款人就是接受货币一方,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就能管这个案子。
另外,要是借贷双方提前约定好了管辖法院,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就按照约定来确定去哪个法院起诉。
所以,民间借贷起诉时,原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或者约定的管辖法院中,选一个合适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家不用非得只盯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多了解这些规定,能让自己在维权时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