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采购材料没付款,总包要不要担责,得看具体情况。要是材料采购合同是总包签的,那按照合同规定,供应方提供材料后,总包就得掏钱付款,不然就违反合同约定了。
要是合同是分包商签的,一般是分包商付款。不过,要是总包也参与了材料采购,让供应方觉得是和总包交易,也就是构成表见代理,那总包就得担责。还有,如果总包违法分包、转包,没好好监管工程款支付,造成材料款拖欠,法院会判总包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担责,这是为了保护材料供应商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另外,工人受雇于分包商,工资却由总包直接发,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和总包建立劳动关系呢?这得具体分析。要是工人和总包都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想法,工人接受总包管理,从总包那拿工资,干的活也是总包业务的一部分,就可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要是不满足这些条件,可能就构不成劳动关系。大家遇到这类问题拿不准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