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是老婆在外面欠了钱,债务该怎么处理呢?关键得看这笔债务是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个人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得由欠债的一方自己来还。举个例子,要是老婆以她个人的名义借了钱,而且这笔钱的数额超出了家里日常生活的需要,同时债主又没办法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借的,那这就属于她的个人债务。离婚之后,这笔债就由她自己还。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得夫妻双方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了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也就是承认了这笔债;另一种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但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可以先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
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收集证据很重要,比如借条是谁签的,钱具体用到哪儿了这些证明,都能帮助确定债务的性质。